5月16日至17日,由十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十堰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在郧阳区成功召开。来自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城环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单位的2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与了本次会议。研讨会由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赵丹主持。
会上,我校人文学院院长黄永昌代表承办单位致词。他首先感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年来对市地方立法中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指出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要切实发挥地方智库平台功能,要体现出立法理论的引领性,做到立法研究的前瞻性,反映立法的有效性,希望参会成员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王锋就法规草案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作了汇报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守意肯定了前期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同时指出希望参会人员要珍惜机会,集中精力、排除干扰,要根据十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一审审议意见,务实高效地研讨法规草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切实增强法规草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突显地方特色,使立法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意愿。与会环节,参会人员纷纷发言讨论,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对法规草案的条款提出专业的修改意见,现场氛围浓厚。
据悉,《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是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市地方研究中心起草,由我校人文学院法学系陈来宏副教授担任课题组负责人,成继平副教授、安军副教授、景勤博士、黄钰雯博士等担任课题组成员。本次地方立法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市立法研究中心与我市立法实务部门的沟通对接搭建了桥梁,将对我市地方立法质量的提升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审稿 黄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