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及我校《学生管理汇编制度》关于《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学院推荐审核,最后经过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最后推选法学171班吴丽同学申请今年国家奖学金。
该生自入学以来,学习认真刻苦,学分绩点年级前10%,201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法学192班导生,曾任学生联合会副主席兼学生会媒体中心副编辑。获得过两次一等人民奖学金;参与社会实践团队五次,获国家级荣誉5次,校级荣誉4次;积极参加“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竞赛活动,并获得国家级荣誉1次,省级荣誉4次。在校期间,多次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事”、“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会工作者”、“优秀迎新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院级活动中,获“百年光影,五四新语”征文活动三等奖;人文学院“汽车达人挑战赛”三等奖、人文学院第九届法律文化节一等奖、人文学院第九届法律文化节“羽毛球大赛”三等奖、“魅力女生,青春飞YOUNG”女生节活动三等奖等。受到师生一致肯定。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7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719-8245345,电子邮箱787899@qq.com;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奖助学金投诉专用邮箱:hbxszzts@163.com;投诉电话:027-87312475。
人文学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