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规定,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民意测评,人文学院学生党支部研究,人文学院分党委审核,初步拟定法学214班方博涵、法学221班李思语,法学222班周翎洁、法学223班韩思怡、法学223班王嘉仪、法学223班熊晓峰、法学223班段若萱、法学z215赵启彬、法学z216严丹9名同学为我院2024年第二期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止。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719-8512767
联 系 人:郑老师,胡老师
邮 箱:454206844@qq.com
人文学院分党委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