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8:00,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3.15普法小分队,来到红卫武商量贩超市门前布置好普法宣传现场,为来来往往的百姓进行普法宣传。本次普法宣传活动是马院法学系和红卫工商所及张湾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三个单位联合开展的一次针对“新消法,八大亮点”重点宣传的“新消费,我做主”主题活动。
在本次普法行动中,法学同学们事先查阅相关资料,自制关于新消法相关资料200余份,同时负责张湾区派出所经侦支队“非法集资”及工商所案例宣传册。在两个小时的宣传咨询活动中,获悉有以下代表案例:在药房买药却购得过期药物;某些简述楼内存在传销组织;民间非法集资等等。
2016年度消费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据十堰市消费者协会介绍;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主题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另悉,当天马院学生会在桃园广场也开展了“3.15”特色普法活动。活动以咨询、发放宣传单为主要形式,为往来的同学答疑解惑,宣讲消费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获得同学们的热切关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孙嘉欣